庐山纯玩一日游
线路编号:L1012746 庐山是一座集风景、文化、宗教、教育、政治为一体的千古名山。庐山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 [ 江西 多地收客]
线路特色


出发日期及价格
第一天:南昌-庐山(美庐、花径、锦绣谷、仙人洞、三宝树)
早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车赴庐山(车程约2.5小时), 参观庐山别墅的代表之作——【美庐】国共两党领导人都曾下榻在此,参观【庐山会议旧址】原称庐山大礼堂,系民国时期庐山三大建筑之一,1959年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1961年中央工作会议,1970年中共中央九届二中全会在此召开。游白居易所题“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花径】,游走全长1452米,庐山最美丽的峡谷、因四季花开灿若锦锈【锦绣谷】:神龙巧救朱元璋【天桥】、无限风光在【险峰】、更有天生一个【仙人洞】。中餐后游【三宝树】、庐山恋取景地【黄龙潭】、西游记水帘洞取景地【乌龙潭】,庐山山上寺庙【黄龙寺】,返回南昌,结束愉快之旅!
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服务标准:
1、用车:全程空调旅游直通车(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2、门票:庐山大门票(90元上山车费必须自理)
3、用餐:不含餐;(可统一交给导游安排30元/人/餐)
4、导游: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只含餐车费,1.2米以上需自行购买庐山半价门票及观光车。
优惠门票:65岁老人免票退140元/人 学生半票退60元/人
出发时间:早7:00点南昌二七路495号(金辉家园门口接)
费用不含:
1、个人消费项目;
2、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
1、自费景点:观光车90元/人,中餐30元/人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或三人间,如产生单房差我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如无法安排请补单房差。
4、自由活动期间,如因客人自愿参加其它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游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出适当的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赠送景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赠送我社不退相关费用。
6、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请游客认真填写好《游客意见单》,回程后一切意见和投诉以《游客意见单》为处理准则。
8 如临时取消出行计划,需补车位损失费80元/人。
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
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特别注意:因旅游是比较特殊的产品类型,需提前确认出游信息、车位、机位以及相关旅游情况,请在网上预订和电话预订的客户先与我们客服取得联系,确认出游情况后在确认付款,并签出游合同...再快乐出游。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
上门签约: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只限市区
网上支付:网上银行、信用卡、第三方支付(支持开通网上银行的储蓄卡及信用卡)。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网点支付:您可以通过便利店、邮局、药店等支付宝合作网点付款。
对公汇款:通过银行将相关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查看汇款帐号
发票说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 如何获取发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1)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 (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GF-2014-2401)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结束时间年月日;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用户点评
综合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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